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
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
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查验,经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制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当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较强
的可操作性,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其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其审计
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经验和优质的专业服务能力,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营往来和辅助服
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同级别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地区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公司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关于《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于2017发行股份收购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签订的协议约定,
履行评估及减值测试程序,编制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购入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允的反映了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股东
资产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
告》。

    七、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根据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
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要求,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何秀荣                  王   栋                 杜兴强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