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
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议召开前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就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
和询问。现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与要求,充分考虑了
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并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经验和优质的专业
服务能力,满足公司需求。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拟将发
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规范、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
格参照市场价格。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察了同行
业同级别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地区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该方案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
公司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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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秀荣                  王   栋                 杜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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