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
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由于激励对象李洪龙、李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89 人调整为 87 人,将原计划授予前述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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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和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1,020 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仍为 100 万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参与本激励计
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峰先生在授予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对李海峰先生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
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
公司以 2020 年 5 月 11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7.40 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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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李海峰先生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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