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2019 年 4 月 9 日
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涂显亚   独立董事        8         8           1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涂显亚   独立董事        7         4           0          3            否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参与了公司年度审
计的各项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报告期内公司多项重大事项提出了合理
的建议与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董事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两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9 年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公司房产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出了异议,理由是:房屋成交价低于评估价。除上述议案外,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弃权的情形发生。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依法运作情况》、《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
保和股权、资产置换情况》、《关于 2018 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关于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和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情况》、《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将母公司检测不合格的库存种子进行转商处理的
事项》、《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简称事项》、《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被审
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
间调整》。
    (三)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会议审议
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清算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
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处
置公司房产的议案》。其中对《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六)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变
更对全资子公司处置方式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关于出
售公司房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中对《关于
出售公司房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七)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将
全资子公司检测不合格的库存种子进行转商处理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货
盘亏及报废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审议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标准及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 2019 年报相关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
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沟通审计重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的 2019 年第一季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等
方面分别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现场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
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在公司年报审计披露过程中履行了沟通职责并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年报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9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认真查阅
公司董事会每一项议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
民主决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确保了
2019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保护投
资者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020 年,本人将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
健康发展。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
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
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


                                                  独立董事:涂显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