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天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豁免公司
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均被否决。
本次豁免承诺虽然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
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刚先生和债权方仍然会积极协
商解决方法,妥善解决目前的困难。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工作均按计
划正常开展。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 121 号佳弘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214,348,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4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2,237,310 股,
1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12,111,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8210%。
公司董事长彭勃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00:《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40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526%;
反对 96,730,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474%;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81,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449%;反对 34,484,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551%;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天山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呼图壁县天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议
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未获通过。
本次豁免承诺虽然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不会对天山生物正常生产经营以
及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刚先生和债权方仍然会积极协
商解决方法,妥善解决目前的困难。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工作均按计划
正常开展。
议案 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7,618,41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54.8724%;反对 96,730,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276%;弃
2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未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指派赵旭东律师、付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 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