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天山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收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新 23 民终 231 号《传票》。
现将相关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说明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昌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传字第 4339 号
《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获悉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就与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昌吉市法
院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
驳回原告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诉讼请求。2019 年 12 月 4 日,
公司收到昌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芜湖华融因不服昌吉市人民法院(2019)
新 2301 民初 4339 号民事判决,已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述内容详见公布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收到的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20)新 23 民终 231 号
案由:公司决议纠纷
被传唤人姓名: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传事由:网上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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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时间:2020 年 4 月 14 日上午 10:30 时
应到处所:互联网庭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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