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00 点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 15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 3 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
    6、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召集并主持
    7、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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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在舟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是为提高公司
组织机构运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拟取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
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且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故取消该项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
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取消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我们同意
公司取消在舟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程序符合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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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际发放情况与公
开披露的薪酬考核方案一致。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是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竞争状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以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
案。
       9、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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