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20-3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将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并拟审议《关于提名李玉琦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
在召开会议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的询问与探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提名李玉琦为董事候选人的事前认可意见
1、由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泊先生辞职,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名李玉琦先生(以下简称“被提名人”)为补选继任董事,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且被提名人拥有履行职责
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提名李玉琦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出充分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为应对和减轻疫情对经营的不利影响,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公司下属的湖
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和米业”)、荆门彭墩汉光富硒米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彭墩米业”)拟分别向银行申请 1,000 万元、7,000 万元的疫情应急流动资金借款,
并申请由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属下相关公司本次申请借款是为了减轻对
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被担保的彭墩米业为全资下属公司,京和米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是因该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
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为京和米业、彭墩米业的担保事项审批权限为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