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于2019年9月10日,经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
关资料,积极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投反对票次数)
崔若彤 5 5 0 0 0
(二)股东大会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后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 年 10 月 28 日,就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紫光联盛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以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紫光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11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与关联方联合投标土地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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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与关联方
联合投标土地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5、2019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19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子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
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等,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优势,在公司治理、内控建设、生产经营、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一些
合理化建议,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公司2019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
势、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督促审计人员的审计进度,确保审
计工作如期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
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
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相关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
结果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项,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
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
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切实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并对投资者关注的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和了解,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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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
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ruotong_cui@126.com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崔若彤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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