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斯达半导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2.74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09,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106,694.51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493,30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00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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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
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金使用金额
1 新能源汽车用 IGBT 模块扩产项目 25,000.00 15,949.33 24 个月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5,000.00 10,000.00 24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60,000.00 45,949.33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相关闲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资金
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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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或授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
议前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
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
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
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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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
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或授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议前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相关闲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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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 1.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至下次有权或授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在额度和期限内,相
关闲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
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斯达半导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并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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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斯达半导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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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庞雪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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