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我们对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合肥芯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进行了审
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有助于合肥芯颖的业务发展,
有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合肥芯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张兰丁:
阮永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