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朱煜、宋雷、张宏斌
2020年4月24日
(以下无正文)